宜昌人福药业获评“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”
近日,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正式印发《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》(中红字〔2025〕28 号)。宜昌人福药业凭借在人道救援、公益捐赠、生命关爱等领域的突出贡献,成功获评 “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” 称号,这一荣誉既是对公司多年来深耕红十字事业、践行社会责任的高度肯定,更是对 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 红十字精神的生动诠释。
宜昌人福药业自成立以来,始终秉承 “人人健康、家家幸福” 的企业理念,将红十字精神深度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布局。作为宜昌市红十字会理事单位,公司全面落实总会基层组织建设 “五有” 要求,统筹红十字相关工作,构建了 “党建引领、战略融入、专业支撑、全员参与” 的特色工作模式。同时,组建起涵盖研发、生产、销售、管理等多部门的稳定志愿者队伍,使红十字精神内化为全体员工的共同价值追求。此前,公司已连续四届荣获 “全国文明单位” 荣誉称号。
此次获评 “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”,是对宜昌人福红十字工作的充分肯定,更是未来前行的强劲动力。公司将以此为契机,持续深化红十字特色活动,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,在助学助教、扶危济困、应急救援、健康科普等领域持续深耕,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、助力和谐社会建设贡献更多医药央企的责任与担当。









